一、前言與適用範圍
誠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(下稱「本公司」)經營「浪巡」社群偵察與留言輔助服務(下稱「本服務」,包含網站、審稿介面、瀏覽器擴充功能、通知服務及相關 API)。本政策說明本公司如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保護下列兩類個人資料:
- 使用者資料:註冊、訂閱或使用本服務之客戶及其團隊成員(下稱「使用者」)的資料。
- 公開社群資料:本服務為協助使用者找到相關討論,自 Threads、Reddit、X 等平台取得之公開貼文內容及其公開作者資訊(下稱「公開社群資料」)。
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已閱讀並了解本政策。本政策未盡事宜,依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者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名稱 | 誠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(Chen Law Cultural Enterprise Co., Ltd.) |
| 統一編號 | 62107935 |
| 地址 | 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 88 號 2 樓 |
| 個資聯絡窗口 | privacy@langxun.app |
三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(一)使用者資料
| 類別 | 內容 | 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帳號資料 | 姓名或暱稱、電子郵件、加密後之密碼或第三方登入識別碼、所屬公司或品牌名稱 | 使用者提供 |
| 付款資料 | 訂閱方案、發票資訊(統編、抬頭、載具)、付款狀態。信用卡號由金流服務商處理,本公司不儲存 | 使用者提供、金流服務商 |
| 品牌設定 | 品牌名稱、關鍵字、語氣設定、行業規範包選擇、通知管道(Discord、LINE 等) | 使用者提供 |
| 社群帳號連結資料 | 使用者授權連結之社群帳號名稱、帳號識別碼;經官方 API 授權者,含平台核發之存取權杖(加密保存) | 使用者授權 |
| 使用紀錄 | 登入時間、IP 位址、裝置與瀏覽器類型、操作紀錄(核可、修改、略過、送出)、錯誤紀錄 | 系統自動產生 |
| 成效資料 | 經使用者送出之留言網址、其後之公開互動數(讚、回覆) | 系統自動取得 |
本公司不蒐集、不上傳使用者在社群平台的密碼或登入 Cookie。 瀏覽器擴充功能之資料處理見第八點。
(二)公開社群資料
| 類別 | 內容 |
|---|---|
| 貼文資料 | 公開貼文之網址、文字內容、發布時間、公開互動數(讚、回覆、轉發) |
| 作者公開資訊 | 作者之公開帳號名稱(handle)、顯示名稱 |
本公司不蒐集:私人帳號內容、私訊、未公開之個人檔案資訊、照片中之生物特徵,亦不嘗試識別匿名作者之真實身分。
四、蒐集之特定目的與法律依據
個人資料類別(同一辦法之類別代號):使用者資料為 C001 辨識個人者、C002 辨識財務者、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(統一編號等)、C038 職業、C132 未分類之資料(使用紀錄、設定);公開社群資料為 C001 辨識個人者(公開帳號名稱)、C132 未分類之資料(公開貼文內容與互動數)。
| 資料 | 特定目的(代號依法務部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) | 法律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使用者資料 | 〇六九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;〇九〇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;一三五 資(通)訊服務;一三六 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;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;一五七 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;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| 個資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(契約關係)、第 5 款(同意) |
| 行銷通知 | 〇四〇 行銷(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) | 個資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(同意);第 20 條第 2、3 項(拒絕行銷) |
| 公開社群資料 | 一三五 資(通)訊服務;一三六 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;一五二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| 個資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3 款(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)、第 7 款(取自一般可得之來源) |
五、公開社群資料之特別說明
- 用途限定:公開社群資料僅用於判斷該貼文是否與使用者品牌相關,並供使用者撰寫公開回覆。不用於建立個人輪廓、不用於私訊或其他非公開聯繫、不出售、不出租、不提供給第三人作其他用途。
- 最小化與保存期限:未被使用者採用之候選貼文,於取得後 30 日內刪除;已被回覆之貼文,僅保存貼文網址、作者公開帳號名稱及回覆紀錄,供成效統計與稽核,保存至該使用者帳號終止後 90 日。
- 告知:依個資法第 9 條第 2 項第 2 款,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,得免為同條第 1 項之告知。本公司仍於本政策公開說明處理方式,並提供下列退出管道。
- 退出管道:貼文作者如不希望其公開貼文被本服務處理,可透過本公司網站之退出表單(https://langxun.app/opt-out)或第二點之聯絡窗口提出,本公司將依個資法第 19 條第 2 項及第 11 條,刪除並停止處理、利用該作者之資料,並將其帳號列入排除清單,日後不再處理。
- 平台規則:本服務取得公開社群資料,係透過第三方資料服務或使用者自行登入之瀏覽器,並受各平台使用條款規範。平台條款風險之揭露另見服務條款。
六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期間
| 資料 | 保存期間 |
|---|---|
| 帳號、品牌設定 | 帳號存續期間;終止後 90 日內刪除 |
| 付款與發票資料 | 依法令保存期間:會計憑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 5 年、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至少 10 年(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) |
| 社群帳號存取權杖 | 使用者解除連結或帳號終止時立即刪除;平台撤銷授權後 30 日內刪除 |
| 使用紀錄 | 1 年 |
| AI 擬稿與呼叫紀錄 | 30 日(使用者核可並送出之最終回覆,依成效資料期間保存) |
| 公開社群資料 | 見第五點第 2 款 |
(二)地區
本服務使用之雲端主機、AI 模型及資料服務商可能位於臺灣以外地區(例如美國、歐盟)。本公司僅委託具相當資安水準之服務商,並依個資法第 21 條及主管機關之限制辦理國際傳輸。
(三)對象(受託處理者)
| 類別 | 用途 | 服務商 |
|---|---|---|
| 網站與 API 主機 | 官網、審稿網頁與 API 之運作 | Cloudflare(美國) |
| 資料庫與登入 | 資料儲存、帳號登入 | Supabase(主機位於日本東京區) |
| AI 模型服務 | 相關性判斷、回覆擬稿 | Anthropic(美國) |
| 公開資料搜尋服務 | 取得公開貼文 | Apify(捷克) |
| 金流與電子發票 | 收款、開立發票 | 藍新金流(臺灣) |
| 通知信寄送 | 登入信、服務通知 | Resend(美國) |
| 通知管道 | 傳送審稿通知 | Discord、LINE(依使用者選擇) |
| 社群平台官方 API | 經使用者授權之發文、回覆、成效讀取 | Meta、Reddit、X 等(依使用者授權) |
受託者僅得於委託範圍內處理資料,本公司依個資法相關規定對其為適當之監督。
(四)方式
以自動化或人工方式,於本服務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利用,包括儲存、比對、排序、產生回覆草稿、通知及統計分析。
七、使用者送出之內容
透過本服務送出之留言,係以使用者之社群帳號公開發布,其內容由使用者審閱後送出(A 全自動模式則依使用者事先設定與同意自動送出)。留言發布後依各平台之隱私與公開規則處理,本公司無法代為刪除平台上之內容;使用者可自行於平台刪除。
八、瀏覽器擴充功能
- 權限最小化:僅要求運作所需之最低權限(儲存設定、排程、開啟分頁、存取支援之社群網站頁面)。
- 不上傳登入資訊:擴充功能不讀取、不上傳使用者在社群平台的密碼或登入 Cookie。
- 傳輸範圍:僅將候選貼文網址、公開貼文內容、草稿與操作結果(已送出、略過)傳回本服務;不傳送使用者瀏覽的其他網頁內容。
- 用途限定(Limited Use):擴充功能取得之資料僅用於提供本服務之功能,不出售、不用於廣告、不供人工閱覽(除經使用者同意、為資安或法令需要外)。上架 Chrome 線上應用程式商店前,依當時之「使用者資料政策」複核本段。
九、Cookie
本服務網站僅使用維持登入與安全所必要之 Cookie,不使用分析性或廣告 Cookie,亦不另訂 Cookie 政策。使用者可於瀏覽器設定拒絕 Cookie,但將無法登入審稿網頁。
十、當事人之權利與行使方式
依個資法第 3 條,當事人得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;
- 請求製給複製本;
- 請求補充或更正;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;
- 請求刪除。
行使方式:透過第二點之聯絡窗口提出,並提供可確認身分之資訊(使用者:帳號電子郵件;公開貼文作者:可證明為該帳號持有人之方式,例如以該帳號發送指定驗證碼)。
處理期限:依個資法第 13 條,查詢、閱覽、複製本之請求於 15 日內、補充、更正、停止處理利用及刪除之請求於 30 日內為准駁之決定;必要時得延長,延長期間分別不逾 15 日、30 日,並以書面通知延長原因。
行使第 4、5 款權利者,本公司可能因此無法繼續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。
十一、行銷通知
本公司寄送產品更新或優惠等行銷通知前,將取得使用者同意;每則行銷通知均提供取消訂閱方式。使用者表示拒絕後,本公司依個資法第 20 條第 2 項立即停止。服務必要通知(帳單、資安、條款變更)不在此限。
十二、資料安全
本公司依個資法第 20 條之 1 採取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,包括:傳輸加密、存取權杖加密保存、權限分級與最小權限、操作稽核紀錄、定期備份與還原測試、受託者監督。
如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,本公司將依個資法第 12 條通知當事人,並依主管機關所定辦法通報、採取應變措施及保存紀錄。
網路傳輸與資訊系統無法保證絕對安全,本公司將持續檢討改善。
十三、未成年人
本服務提供商業用途,不以未成年人為對象。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,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。民法成年年齡為 18 歲。
十四、政策修訂
本公司得修訂本政策,修訂後將公告於網站。如為重大變更,將以電子郵件或站內通知於生效前至少 7 日通知使用者。
十五、聯絡方式
對本政策或個人資料處理有任何疑問、請求或申訴,請聯絡:
- 電子郵件:privacy@langxun.app
- 郵寄地址: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 88 號 2 樓 誠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個資窗口
版本 v1.0,最後更新 2026-10-07,自 2026-10-15 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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